李玉文,1980年3月生,汉族,河南林州人,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任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我院2001届物理教育专业毕业生。荣立平安湖州建设夺金鼎个人二等功、湖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获评浙江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湖州市“最美公务员”、湖州市第二届“最美禁毒人”、湖州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主审审结“1998·8·28”湖州南浔练市白马塘特大抢劫杀人案、造成7000余名被害人损失1.4亿余元的吴某华等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全国首例窃取地理信息数据上诉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注意做好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实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案件审理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