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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关于评选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08日 16:53 


根据安阳师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将评选2名安阳师院“师德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对象和要求见附件。请我院教职工积极向我院分工会推荐符合文件要求的候选人,院分工会将根据教工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在全体教职工会上进行投票,院党政联席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具体投票情况确定我院“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并上报校工会。另,“师德标兵”将由校工会从全校“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

推荐情况请报送至马丽芳老师处。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

物电学院分工会

2014年6月8日

附件:安阳师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关于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不断增强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师德先进个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严谨治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热爱生活,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廉洁从教。

三、评选办法

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各分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经本分工会所属党组织同意,报校工会审定。

2、师德标兵评选办法:由校工会组织评委从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师德标兵。

四、表彰奖励

1、各分工会要组织举办师德报告会,对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建立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校工会将对认真举办师德报告会的分工会给予资助。

2、校工会将以适当形式对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予以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真正把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真正把评选过程变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过程,全面提升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2、师德先进个人应按照要求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4号仿宋字体,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6月16日上午11点前报至校工会。

安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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