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院内学生荣誉评定工作,根据《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规范院内学生奖励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内容
1.优秀学生;
2.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学生组织;
3.优秀宿舍。
二、评定程序
1.优秀学生:由班主任组织班级按照人数的40%进行民主推荐,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公示后,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学生组织: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学生会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后推荐,经学工办审核公示后,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优秀宿舍:由学院宿舍自管分会和学生会自律委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推荐,经学工办审核公示后,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评定条件
严格按照《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规范院内学生奖励的若干规定》中各奖项的评选条件评定。
四、时间要求
1.各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情况上报至学院学工办。
2.学工办汇总审核后于2015年5月22日至24日公示。
附件:1.《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度优秀学生推荐情况登记表》
2.《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度优秀团学干部推荐情况登记表》
3.《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度优秀学生组织推荐情况登记表》
4.《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度优秀宿舍推荐情况登记表》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