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评价”是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群众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落实群众检验的有效手段。为认真做好“群众评价”工作,充分依靠群众检验第一环节的工作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真满意的效果,按照《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安排
物电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群众评价,拟安排在5月23日下午15:00,于和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评价对象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领导班子。
三、评价方式
由物电学院党委主持召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群众评价会议,通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之后向参评人员发放测评表,进行群众评价。
四、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为物电学院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评教职工不少于全体教职工的80%,学生代表10人。
五、评价内容
对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重点测评征求意见、“梳辫子”和学习教育组织情况。
1.学习教育情况:(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作学习辅导情况;(2)中央、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3)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4)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1)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2)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3)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4)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情况:(1)本单位“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2)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3)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六、评价程序
1.发布公告。提前1天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包括时间、地点、参评人员、测评内容与方式等),在物电学院网站发布《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并通过短信通知与会人员审阅。
2.民主测评。(1)测评会物电学院党委书记李立新同志主持;(2)由物电学院党委通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3)学校第五督导组组长魏丽洁书记讲话;(4)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测评表;(5)由督导组收回测评表。
3.汇总梳理。测评表由校督导组负责汇总,并如实反馈测评结果。
4.形成报告。物电学院将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并依据测评结果,形成《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报学校督导组审阅整理后,报送学校活动办。“群众评价”结果在学校内部公开。
5.结果运用。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七、组织实施
1.落实责任。物电学院领导班子“群众评价”工作在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第五督导组指导督查。
2.确保实效。确定参评人员比例和对象时,要充分考虑单位实际,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统一、知情度和关联度相一致。组织测评时,要严肃测评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力戒搞形式、走过场。
3.认真总结。“群众评价”完成后,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总结,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报送工作。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