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转专业评估办法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应符合《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转专业实施细则》等学校相关规定。
二、转专业申请应经其所在班级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评估,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从我院各专业转出:
(1)在录取专业学习期限未满一年,其高考报考专业第一志愿是其所录取专业的;在录取专业学习期限超过一年,其学习成绩排名在后50%的。
(2)申请并获得当年度各类奖学金的。
(3)再次申请转专业的。
(4)因转出影响本专业正常教学活动的。
(5)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宜转出的。
四、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录取专业通过入学资格复查。
(2)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体检表、学籍卡等入学档案材料齐全。
(3)身体状况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规定,精神状态适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4)高考报考志愿中有申请转入的专业。
(5)省内申请转入物理学专业的,理综不得低于180分,数学不得低于100分,英语不得低于100分;省内申请转入我院其他专业的,理综不得低于170分,英语不得低于90分。
五、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5日起执行,由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