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安阳师范学院手工协会。
第二条 协会以扩展大学生技能,服务同学,搭建校园舞台为宗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位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
第三条 本协会在校团委和院老师的指导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全体会员,互相友爱,共同进步。
第四条 给同学之间搭建一个交友平台。
第二章 社团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分别设一下部门进行管理。
1 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员代表):最高领导和常务机构;
2 网络宣传部:宣传各种活动内容,提高协会知名度;
3 活动组织部:有组织、有纪律的组织会员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
4 外联部:协会财务的管理,并对外进行联络;
5 手工技术部:专业教员,指导专员对会员进行专业指导培训;
第六条 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联系,并接受社团和会员的监督。
第七条 会员以兴趣爱好分入各部门,有各部部长进行管理,以便带动会员的积极性,使社团更好的发展。
第三章 活动内容
第八条 协会每周进行一次专业技能培训活动,教授手工制作的理论知识,以基本技能为主,注意培养会员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动手能力。
第九条 利用废旧物品制作装饰及使用物件,增强同学环保意识。
第十条 协会每学期有一次手工制作比赛及手工艺品展示,为协会的重点活动。并且会与其他协会合作举办一些大型活动。
第十一条 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的教授级创新环保意识的培养。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协会经费来源于会员费及活动时所拉的赞助。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的收支遵循“自筹”,“自主”,“自立”的原则,积极向院外争取支持。
第十二条 财务由团支书负责,签名加盖会章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会费的使用情况每两个月向会员公布一次,每一个月向安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布一次,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对于私自挪用会费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四条 会费主要应用在购买工具、培训、宣传及会员证的制作等方面。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十五条 会员凭自己的兴趣爱好,以自愿的形式加入协会,任何人不得强迫和干涉。成为会员后,凭会员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 会员在活动中三次缺席视为自动退会,协会有权注销其会员资格。因病、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请向信息交流策划中心请假。
第十七条 会员自入协会之日起受到协会规章制度的管理,应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会员之间互相友爱,互相团结,共同进步。
第十八条 会员在协会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理事会商议,给以表彰鼓励。
第六章 理事会及章程
第十九条 各部门的负责人以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在换届选举中,通过理事会考核方可成为负责人。各负责人应管理好各部门工作,调动各会员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
第二十条 章程由全体理事会成员制定,受全体会员监督,各会员可以提出宝贵意见进行修改,使之更加具体、完善。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