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一、简介: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中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节日起源: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三、节日意义: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英方CTO周华认为,安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备豫不虞,为国常道”,任何安全事件都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乃至国家和民族的发展。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将有利于提醒人们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
四、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除了发现危险要及时报告之外,平时我们也可以这么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五、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罪名
1、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2、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六、国家安全都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以及数据安全。可能国土安全等离我们很远,但是数据安全的保护却已经渗透进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大到大面积爆发的勒索病毒,小到因为忽略备份而造成的数据丢失,保护我们的数据安全已经成为我们必须要树立的意识。只有我们每个人的数据都安全,才能让国家的数据更安全。
七、总结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
国家安全不能只靠国家,也要靠大家。
国家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